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石嘴山: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纠“四风”树新风,巩固作风建设成效,近日,石嘴山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石嘴山市公安局太西分局原副局长徐光华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2月至2016年6月,徐光华在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惠农交警大队大队长期间,擅自决定将查获的多起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中收取当事人或者说情人的钱款不入账,存入徐光华借用他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中,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等支出,部分钱款被其个人侵占。徐光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徐光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徐光华因犯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2.平罗县公安局城关南街派出所工作人员吴江波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吴江波在平罗县公安局城关南街派出所从事辖区治安管理工作期间,于2018年4月接受其管理范围内的米乐酒吧关某某请托,以吴江波个人名义宴请办理关某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案件的城关南街派出所民警,餐费由关某某支付。吴江波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吴江波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大武口区人民法院石炭井法庭庭长张海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张海成在担任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期间,于2015年办理仝某申请执行殷某某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时,先后两次在办公室违规收受仝某所送4条2400元的软中华香烟,用以个人消费。张海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并上交国库。(石嘴山市纪委监委)